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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晋中市都会客运出租汽车治理暂行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措施》)经市当局常务会议审议经由过程后,于2012年9月24日正式印发。该《措施》是在根据有关法令、法例,鉴戒外埠履历,联合我市现实的基本上草拟的,并经由征求定见、听证等环节修正完成的。本《措施》共五章五十条,分离从总则、经营治理、运营治理与办事、监视检讨、责任究查等方面临出租汽车的治理内容、治理进程、办事要求、错误究查等入行具体规范,体现的焦点内容是:都会客运出租汽车市场是公共资本、都会形象,必需保持当局治理、有偿出让、权期八年、到期转换、保护市场、规范让渡、提供办事、进级上档、治理掉范、问责负担。
《措施》的出台与实施,为新形势下推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康健成长,树立出租汽车客运市场长效治理体系体例提供了有力的轨制保障,标记着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法治程度迈上一个新的台阶。